关于转发省监管办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实施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的通知
各管理部(分中心)、机关各科室:
现将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实施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1月11日
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
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实施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的通知》的通知
冀房金管[2015]16号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及系统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实施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11月4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实施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的通知
建金[2015]16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5]325号),现就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10月24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其中,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维持0.35%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1.35%下调至1.1%。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和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相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对利率调整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报我部。
附件: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10月27日
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年利率%
项 目 | 调整前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 ||
当年缴存 | 0.35 | 0.35 |
上年结转 | 1.35 | 1.1 |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 ||
五年以下(含五年) | 2.75 | 2.75 |
五年以上 | 3.25 | 3.25 |
三、试点项目贷款 | 按五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 | 按五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 |